案号:(2025)辽10民终901号 审理法院: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裁判结果:维持合同解除及返还预付款17.7万元;改判驳回买受人关于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请求 裁判时间:2025年9月 来源:2025年09月裁判文书数据库
某传媒公司(买方)与某科技公司(卖方)签订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购销合同,总价款59万元,约定收到预付款后30日内备货,定制产品交货时间可另议;逾期交货按标的额日万分之五计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买方可终止合同。买方于签约当日支付预付款17.7万元。
履行中双方沟通样机与定制细节。卖方交付样机后,买方就钣金、油漆、屏幕晃动等提出整改意见;约在约定交货节点前数日,买方口头提出终止合作并协商退款,双方未达成一致。此后项目由他人供货并投入使用。买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预付款并主张逾期交货违约金。
一审判决解除合同,判令返还预付款,并酌定自解除之日起按LPR计付违约金。卖方上诉,主张样机沟通积极、合同因业主另指定供应商而终止、不存在逾期交货。二审查明双方对履行过程基本无异议,并认定项目已由他人供货完毕。
二审认为,合同虽无专门解除条款,但买方主张项目已由他人供货并竣工使用,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一审判决解除并无不当。合同解除后,买方已付预付款、卖方尚未交付合同项下货物,返还17.7万元预付款正确。
关于违约金:买方依据逾期交货条款主张日万分之五违约金,但未能充分证明卖方存在逾期交货情形,该项请求不能成立,一审相关认定予以纠正。卖方未就违约或损失提出反诉,二审对此不作审理。
据此,二审维持解除与返还预付款,变更驳回买方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提醒商事主体:合同解除与违约金是两条线——“解除+退款”不等于“必然拿到逾期违约金”。
项目已被第三方供货完成时,继续履行失去意义,法院可支持解除并恢复原状(退预付款、退样机)。但谁导致履行不能、是否构成逾期,仍需单独举证。
合同一面约定“预付款后30日备货”,一面约定“定制另议”。沟通过程中又出现“变动不大可在某日前交货”等表述。若未形成书面确认的最终交货日与验收标准,主张逾期交货容易失守。
买方若以质量问题主张解除或违约,应固定:不合格点与合同参数对照、整改期限、卖方拒绝或无力整改、因此更换供应商的因果关系。仅有口头终止与退款谈判,对“逾期违约金”帮助有限。
本案卖方强调已投样机与材料成本,但未就买方单方终止提出反诉请求,二审因此未处理其损失主张。争议中“只抗辩不反诉”,可能错过费用分摊窗口。
实践中,解除后返还预付款较为常见;至于资金占用损失、违约金、样机制作成本,往往取决于哪一方被认定违约以及是否提出独立请求。买方若志在违约金,须把“交货日确定—逾期事实—损失或约定标准”举证扎实;卖方若主张买方任意终止,应尽早以反诉或另行起诉固定己方投入损失,避免二审“无反诉不审理”。
需要强调的是,定制产品交易天然伴随样品确认、参数变更与排产窗口的不确定性。合同文本若同时出现“固定交货期”与“定制另议”,履行过程中又大量依赖微信口头确认,争议一旦爆发,法院会更谨慎地认定逾期违约。买卖双方宜在每次关键变更后补签备忘录,把最终规格、量产启动日与交货日重新固定,才能让解除后的责任分配更加清晰可预期。
跨省定制买卖中,建议把规格书、样机验收标准、量产启动条件、交货日期变更机制写入合同附件;解除协商尽量书面化,并同步评估违约金、返还范围与反诉风险。
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长期处理合同与公司股权、投融资及商事纠纷解决相关业务。若您正面临买卖合同货款、预付款返还、定制交货与违约金争议,欢迎通过法律咨询电话 19802422672,或访问微信客服沟通研判。
|——|——|
| 项目 | 内容 |
|---|---|
| 案号 | (2025)辽10民终901号 |
| 程序 | 二审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主要规范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等 |
| 终局结论 | 维持解除与返还预付款;驳回逾期违约金请求 |
| 标签建议 | 商事争议、买卖合同、预付款、合同解除、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