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9802422672
×
离婚时未办产权证的按揭房,法院能否直接判归一方?——大连金州法院适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7条案微信客服离婚时未办产权证的按揭房,法院能否直接判归一方?——大连金州法院适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7条案

离婚时未办产权证的按揭房,法院能否直接判归一方?——大连金州法院适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7条案

浏览:29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9-10 分类:经典案例

案号:(2025)辽0213民初2118号 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裁判结果:驳回原告盛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时间:2025年5月 来源:2025年05月裁判文书数据库


一、案情简介

盛某与史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2021年6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置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号房产一套,总价264万余元,首付79万余元,余款185万元办理按揭贷款。离婚时因该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双方未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分割。

2022年1月,该房屋办理预告登记,权利人为盛某,抵押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后因史某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债务,该房产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预查封及轮候预查封。

盛某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主张房屋归其所有,剩余贷款由其偿还,且不给付史某折价款。主要理由包括:史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失、未参与还贷;房屋价值已发生贬损;史某的刑事债务导致其被债权人滋扰、工资卡被查封,生活困难。史某对原告诉请表示同意。

金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不具备分割条件,判决驳回盛某全部诉讼请求。


二、争议焦点

  1. 离婚时未分割、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按揭房屋,法院能否直接判决所有权归属?
  2. 双方对分割方案达成一致(被告同意原告诉请),是否足以使法院作出权属分割判决?
  3. 房屋存在预告登记、按揭抵押及司法查封,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程序有何影响?

三、裁判要旨

法院认定,案涉房屋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但截至诉讼时,原告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财产分割并非确权之诉,在不能对房屋权利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查明的情形下,法院不宜直接对房屋权属作出判断。
  • 双方目前对房屋不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具备分割条件,故对盛某要求分割并确认归属的诉请不予处理,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另行主张。
  • 关于居住权,双方均未主张,法院未作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律师解析

1. 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双方同意”也不能突破分割条件限制

实务中常见误区:只要离婚双方对房产归属协商一致,法院就应当确认。本案表明,即便被告完全同意原告诉请,只要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如仅有预告登记、存在按揭抵押),法院仍可能依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七条不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以”可分”为前提,而非仅以”双方合意”为充分条件。

2. 离婚协议”留白”的代价:从程序上迟滞实体权利

本案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明知已购房产但未办证,选择暂不分割,导致离婚后陷入被动:房屋被预查封、原告工资卡被查封、生活困难,却难以通过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次性解决产权归属。这提示,协议离婚时对未办证房产应尽量约定”取得产权证后的分割规则”或”使用权安排”,避免事后起诉因不具备分割条件而被驳回,徒增诉累。

3. 司法查封叠加按揭抵押,进一步压缩了权属判断空间

案涉房屋存在银行按揭抵押及另案预查封、轮候预查封。即便法院欲作权属分割,也需面对抵押权人、查封债权人等案外权利负担。在权利状态复杂、案外人利益可能受影响的情况下,法院更倾向于保持现状,待产权明晰、查封解除或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行处理。当事人若试图通过离婚财产分割”隔离”刑事债务对房产的影响,需正视程序障碍。


五、实务提示

协议离婚涉及未办证房产的,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办证时间、办证后分割方式、过渡期使用及还贷安排;若已出现查封、抵押争议,应同步关注执行异议及另案权利负担清理,而非单一依赖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

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长期处理婚姻家事、财产分割及执行异议相关业务。若您正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未办证财产处置或执行查封困扰,欢迎通过法律咨询电话 19802422672,或访问微信客服沟通研判。


附录:文书要点摘录

|——|——|

项目 内容
案号 (2025)辽0213民初2118号
程序 一审
审理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主要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终局结论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标签建议 家事纠纷、离婚后财产、房产分割、预告登记、未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