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但须结合股东出资期限是否届满、公司是否具备清偿能力等具体情形。债权人通常需先确认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收集合同、债权凭证、公司章程、出资流水、财务账册或审计报告等材料,以证明股东存在出资不足的事实;实务中一般可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也可另行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诉讼,主张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通常须符合法定加速到期条件方可追责,同时建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产转移。如需进一步梳理证据与追责方案,可致电19802422672或微信客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