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为当事人调取和核实证据,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一般通过以下路径展开:一是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调取办案机关未移送的无罪或罪轻证据;二是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并经相关人员同意后,向证人、被害人方收集材料;三是通过会见当事人核实供述与辩解,查阅案卷后比对证据矛盾点,必要时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勘验。须注意,律师不得自行采取侦查措施,更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引诱证人违背事实作证。具体能调取到哪些证据、在哪个阶段介入最有效,须结合案情和诉讼阶段判断。如果您希望了解案件中的证据调取空间,欢迎致电19802422672,或点击微信客服沟通。